AI会消灭/创造更多人类工作?张勇对话多位诺奖得主 时快讯

2023-06-21 17:26:50 来源: 凤凰网

随着人工智能的进一步发展,人工智能带给人类的疑问越来越多。

大模型打开的是人类智能的天花板,还是潘多拉盒子?我们如何确保AI发展能始终遵循人类福祉,而非滥用甚至失控?效率的大幅提升能让一周四天工作制成为现实吗?长此以往,人是否能在虚拟世界中收获更多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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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21日,在2023阿里巴巴罗汉堂数字经济年会上,7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全球前沿学科领域开创者与带头人、企业界代表畅谈了人工智能、可持续发展与气候韧性、复杂科学发展等全球发展议题。阿里巴巴集团和阿里云智能集团董事长兼CEO张勇和多位诺奖得主展开关于“人工智能的机遇和挑战”的对谈和交流。

2023阿里巴巴罗汉堂数字经济年会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陈婷 摄

问题一 人工智能会消灭还是创造更多人类工作?

斯坦福大学数字经济研究所主任埃里克·布林约尔松:此前,整个机器学习对于所有群体的影响并不是均衡的,主要影响到低工资的工人,高薪水工作者受到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的影响比较小。不过,ChatGPT等生成式AI的崛起,情况发生了改变。当以此为研究标的,那么薪资越高,受到的影响就越多。在最顶端的曲线中,如果有了人工智能的加持,解决问题的提升具体表现为在每个小时内解决问题的数量将会增加。同样的,解决问题的时间也会缩短。

200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埃里克·马斯金:研究已经表明,在金字塔尖的1%肯定会受益于技术的日新月异,而在底层的1%一定会受到最大冲击,两端20%的人群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整体的情况对于比尔·盖茨和埃隆·马斯克来说肯定是会更好的。

张勇:人工智能给整个社会带来全新发展,生成式人工智能也将给各行各业带来新的增长机会,甚至出现一些现在完全无法想象的新岗位、新行业。就像移动互联网出现之初,再有想象力的人也无法准确描绘出如今的图景。

2010年诺奖得主克里斯托弗·皮萨里德斯:人工智能正深刻改变着企业的运行方式和员工的工作模式,因此对员工进行及时培训十分重要。

每个月在美国差不多消失300万个工作的数量,实际上是非常大的数目,但是我们可以发现,有超过300万个工作数量是被创造出来的。

2011年诺奖得主托马斯·萨金特:很多旧的岗位应该消失,它是劳动力的重新匹配,包括一些新的创业人员,他有一些新的业务,需要找到人工帮他来做,人们也会协调自己找到新的匹配的工作。

2001年诺奖得主迈克尔·斯宾塞:人类历史已经证明,技术的进步不会减少工作岗位的数量,反而可能会缩短工作时长,这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长期趋势。

问题二 中短期内,人工智能所带来的是工具革命还是范式转变?

张勇:人工智能带来的并不是范式的转移,更多是相应的工具变革。从很多方面,它能够帮我们生成很多新的工具,让生产力进一步提升,我们也会有新的机遇去生成全新的行业。

埃里克·马斯金:未来将诞生“人工智能咨询公司”这一全新行业,为无法自行研发、需要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的公司提供服务。

问题三 虚拟世界是否能让人更幸福?

2016年诺奖得主本特·霍姆斯特罗姆:这更多取决于人们能否与社区、家庭和朋友更深地联结,而非出于金钱等因素。

托马斯·萨金特:共同的“语言”带来链接。数字技术使用的是中文、英语之外的另一种世界性语言,这种全球共享的语言分享着共同的价值观,如果善加使用,将会让世界更融合。只不过,随着人工智能的进一步发展,一些可能出现的隐患也正在被社会各界广泛讨论。

埃里克·马斯金:随着ChatGPT等AI横空出世,可以看到它是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威胁人类的生活和社会中的一部分,尤其是在信息以及分析信息方面。当我们结合ChatGPT和相应对于生活掌控权的时候,就会发现问题来了,比如关停美联储不让他用任何的计算机,这样一来,大家想想,风险该会有多么大?甚至也会成为民众一个非常大的隐患。因此,可能需要更多进行规管,比如可以让计算机能够获取一方面的数据,而不是说可以用技术来获得想要的数据,毫无约束。

问题四 应该继续加速发展AI还是先解决相关问题?

克里斯托弗·皮萨里德斯:如果放缓整个AI人工智能技术的技术进步一定会是一个大的错误,现在的挑战并不是说要如何去放缓这个进程,更多应该是要保证如何利用快的发展来形成好的应用,并且不断的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比如去反哺社会的发展,而不是让AI来摧毁整个社会。公众应该要更多的参与进来,为了他们,我们也需要更多的进行教育,只有这样,才能够承担起自身的责任,利用好AI技术,并且真的能够保证技术和社会都能够健康的发展。

本次罗汉堂数字经济年会还发布了《理解平台价值和责任:原则与实践》《数据经济:数字经济发展的新阶段》两份报告,由罗汉堂与多位诺奖得主在内的社会科学家们共同撰写。

其中,《数据经济:数字经济发展的新阶段》认为,数据的使用应让用户明确自身享有权利,理解数据对自身的影响;同时,数据使用者有责任为用户应得的权利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并有效落实;推动数据分级管理,明确不同数据使用者的权利;鼓励加密、匿名化、隐私计算等隐私增强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从而促进可信数据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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