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行践诺解民忧——记韶山市韶山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李勇华

2023-08-02 03:09:47 来源: 湖南日报

刘璐 樊芳

2009年,李勇华进入韶山市韶山乡政府工作。先后担任韶山乡党政办副主任、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司法所所长、副乡长、纪委书记等。从基层新手到被推荐为韶山市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好干部,他一步一个脚印,凭借着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与好学、敢做的胆识和执着,从无到有、从有到优,先后获得“全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湘潭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

“服务用心,群众才能放心”


(资料图)

“群众看到了你的用心,才会相信你是真心实意为他们解决事情。”在李勇华看来,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时刻牢记责任担当,将群众的事作为头等大事来处理。

村民沈某某与邻居王某某经常因小事发生摩擦,积怨已久。今年上半年,双方又因琐事发生冲突,争执过程中导致沈某某肋骨受伤住院。李勇华在调查时发现沈某某性格比较偏执,前几年也曾多次协调化解过她与组上其他邻居的矛盾。此次如果不及时处理,事态可能进一步恶化。在沈某某痊愈出院后,他立即组织双方调解。“说到底,你们的矛盾都是些小事情,闹得这么僵是以后都不打算往来了吗?远亲不如近邻,何不各让一步呢?”李勇华不停地做双方工作,一趟又一趟倾听双方的委屈与诉求,结合法律和调查事实,最终提出了符合双方合法诉求的调解意见,得到了沈某某和王某某的认可,两人终于握手言和。

“群众工作的关键在群众”

今年上半年,李勇华在走访全乡11个村时,发现每个村有一支村干部组成的7-10人调解队伍,专门负责调解村组邻里纠纷、婚恋矛盾等。经过多次与调解队伍共同处理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案件信息,李勇华看到了这支调解队伍的潜力。于是,他创新提出“3个1”工作法。

在网格干部每月走访、村上干部每周一排查中发现的矛盾纠纷和隐患,网格员先行处理,处理不好的及时上报至村调委会和乡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进行登记。村调委会针对矛盾先行做好“3个1”,1名村干部、1名村调委会成员、1名党小组长或妇女组长,3人成立1个工作组,做好进1次门了解情况、开展1次调查取证、组织1次调解,将问题尽量化解在村上。村上调解不了的,村调委会根据情况形成调解意见书,送达乡调委会,乡里再进行交办,成立由“两名乡级调解员+1名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工作组,专案专人尽快解决问题,全乡调解成功率由此大大提升。

“让调解融于群众生活的点点滴滴,让平安和稳定共生,老百姓脸上洋溢的笑容才会越来越多。”

今年6月,村上两兄弟因琐事发生口角。李勇华把两名调委会成员引进调解工作中,以“土话”代替“官腔”讲道理。“调委会成员发挥熟人优势,谁不对就批评谁。”经过与两兄弟一起喝茶、聊天,终于解开了双方心结。

“责任在肩 任重道远”

在工作中学习政法知识,在学习中提升业务能力。李勇华在基层干了很多年,始终保持好学的姿态,主动应对各类疑难杂症和突发事项,聚焦隐患排查整治,做实安全防范工作,先后成功化解了系列项目建设中的矛盾和遗留问题。

“李书记理论基础扎实、实战经验丰富。”韶山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苏思晴对他给予高度评价。

“李书记在处理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时有丰富的经验。只要他在场,我们就放心了。”李勇华的同事说。

面对同事和群众的好评,李勇华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把心思用在干事上,把精力投入到工作落实中,做好本职工作。“身处服务群众最前沿,组织交给我的任务重大。无论何时何地,都要把职责使命铭记于心、践之于行,做出真正经得起群众检验的成绩。”秉持这样的原则,李勇华一直扎根在基层、奋斗在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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