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远电子: 鸿远电子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2023-05-15 16:34:14 来源: 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3-025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投资合作设立基金概述

   为了充分发挥各方优势,优化投资结构,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参与

设立北京翠湖原始创新二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

公司认缴出资额占基金总规模的 9.45%。具体内容请详见 2021 年 12 月 9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参

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4)。

   基金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和 2022 年 3 月 2 日取得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

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

明 》 。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2022 年 3 月 3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8)。

   基金合伙人按照已签署的《北京翠湖原始创新二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分别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2022 年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二、 基金进展情况

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主要变更条款如下:

          《合伙协议》                      《补充协议》

将北京市关于发展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与         将北京市关于发展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与

股权投资的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投资于符合 股权投资的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投资于符合

北京市城市功能定位和相关产业政策导向         北京市城市功能定位和相关产业政策导向

的中小企业,特別是处于天使期、初创期、 的中小企业,特別是处于早期的科技型、创

早中期的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推动中        新型中小企业,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并通过

小企业发展,并通过专业的管理使基金获得        专业的管理使基金获得良好的收益。

良好的收益。

重点投资于符合北京市城市功能定位和相         重点投资于符合北京市城市功能定位和相

关产业政策导向的天使期、初创期、早中期        关产业政策导向的早期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对生物医药、军工领域的投资

标的界定以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委派代表出

具的合规意见审核表为准)

(1)投资地域限定:基金优先投资于京津冀       (1)投资地域限定:基金优先投资于京津冀

地区天使期、初创期、早中期中小企业,投        地区早期中小企业,投资于北京地区项目的

资于北京地区项目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中         资金原则上不低于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出资

小企业服务中心出资金额的 2 倍。          金额的 2 倍。

(2)投资阶段限定:基金优先投资于天使        (2)投资阶段限定:基金优先投资于早期

期、初创期、早中期的中小企业,其中对天        的中小企业,对早期中小企业的投资额比例

使期、初创期中小企业的投资额比例不得低        不得低于基金全部投资额的 50%。

于基金全部投资额的 50%。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合伙协议》的主要条款未发生变更。

 三、 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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